close

我有想過這套電影有可能與《SHUTTLE ISLAND》相似,有可能是主角的幻想...這是他酗酒,與上司不妥,與家人不和的前設下構想。但很快,我就知道不是了。

這電影簡單多,在一飛程6小時的飛機上,混在機中的劫機者要脅主角不交出贖金會每20分鐘殺一人,故事就從一個不完美的人,被所有人懷疑都要拯救市民的空中警察開始~

Non-Stop-2014-movie-Wallpaper-1280x800_WQ2Yl_600x0  

要知道,這電影主角是已經62歲的LIAM NEESON,他拍了無數電影,我「細細個」就看他電影長大,但真的懂欣賞他,是《舒特拉的名單Schindler's list》拯救猶太人的英雄,然後是《星球大戰前傳》OBI-WAN的師父,還有《LOVE ACTUALLY》的可愛繼父~而令他再紅起來,是2008年的《TAKEN》!他以55歲之齡挑戰連場動作戲,真令人佩服。這類電影有刺激元素,有能力的主角,劇情如何就算了吧~為他可惜的是,2009年與妻子滑雪,她不幸意外逝世,我記得當年幾位韓國藝人自殺,讓我覺得有人想活卻有人想死的無奈...

不知是否因為個人經歷,近年他多接拍動作為主的電影,角色都是有點不幸,但又充滿能力~聽說《TAKEN3》將在2015年上映,63歲的他,真的要給他一個大大的「讚」!

《NON-STOP》是一套懸疑電影,觀眾與主角是偵探,線索會隨時間一點一點給我們。

首先在上機前已經給我們幾位重要人物的鏡頭:

酗酒想念女兒與上司反目的主角BILL,問主角借火機的教師,從海關檢查到在機上放行李一直阻礙主角的軟件程式員,上機前投訴機上座位的JAN,穆斯林精神科醫生;上機後的眼鏡男,空姐NANCY,機長與副機長,紐約警察,偷拍的嘻哈男,肥肥商業男。

不想知道劇情的人,別往看下!最好保持什麼都不知進場/看,猜猜兇手時會非常緊張~
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當我懷疑是眼鏡男時,他死太快一定不是;當我懷疑機長時,他又死了;然後愈來愈多可疑的人時,我與主角一樣,真的不知誰是忠奸。密室殺人,有趣的是死的乘客都是主角「有份」幫忙的,理所當然主角會被機上及機外上司政府所懷疑。電影很簡單,沒有弄很多背景出來,而氣氛一直維持猜忌,加上有每20分鐘死一人的時限,讓人猜想誰死如何死的緊張刺激感。也因如此,這電影只是一部很簡單的官能刺激電影。若說有點諷刺,應該是BILL以免費機票讓全部乘客閉嘴可見人的勢利,以及911後美空中警不用檢查的漏洞。

愈看愈有金田一的感覺,LIAM NEESON就是劍持SIR,空姐NANCY與乘客JAN就是美雪,主角BILL很衝動,沒有金田一的冷靜,他能一步一步解謎其實要感謝JAN,她給了他很多解謎指引,當然有好有假~就似金田一,是因為故事一開始會樹立很多嫌疑人,然後人一個一個的死,提示也一點一點的出來。那個潘朵拉的箱子,從開始都結尾都有戲;紐約警察的斷鼻與空手槍是笑梗;穆斯林醫生一點主角即醒的梗;上傳網絡的短片,主角不是生氣而是檢查讓我有點感到突兀...反正,我覺得賊人是誰都可以~

最讓我出戲的,是副機長急降至8000米部分。《MATRIX》式的執槍鬥快射擊,小女孩被BILL與JAN拯救的一幕,實在太誇張了。

1017446_425907540888158_624284741_n

手提電話短訊的即時性,在螢幕上看到字一點一點的打出,很有代入感,就像我是主角一樣,即時收到訊息的感覺!翻譯的字幕也在短訊下遂字打出,即時性強,也增加緊張感!有趣的手法~

結局是皆大歡喜,BILL得到平反上司尊重(這裏可看出傳媒一知半解報導的輕率與美政府的官僚),JAN對BILL有好感,NANCY與副機長似是疑非的情愫,劫機者的死亡,總感覺完結得很快...也許,是劫機者的動機與他做的大龍鳳有落差吧!

1394183599-581338602_n

JULIANNE MOORE發揮一般,話說之前兩人合作做夫妻的《CHOLE》也可當是2人在這劫機之後的發展吧(是說2人有外遇...)。

non-stop-12

演NANCY的MICHELLE DOCKERY,我有看她的《DOWNTON ABBEY》在哪兒她也一樣美~(PS:她的制服很帥,但卻超似HUNGER GAME...)

(hunger-games2-1024x682似嗎?)

 

 

1016409_536793009769151_74799069_n

本屆OSCAR最佳女配角LUPITA,沒發揮,不搶眼,完。

商業片來說,合格有餘~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winniefunfun 的頭像
    winniefunfun

    小如維尼戲劇札記

    winniefunf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